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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完善政策措施,强化工业新市的体制机制保障
建设工业新市,必须建立和完善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和科技保障体系。一是要完善资源开发的政策措施,推行资源开发技术淘汰、准入和优先机制,建立工业资源能源消耗、资源综合利用、污染物排放控制、劳动就业、生态破坏控制及恢复等标准,严格限制单纯开采出售资源初级产品和高排放、高污染项目建设,鼓励和支持深加工和终端产品项目,形成资源型工业发展的政策和制度体系。二是组建成立以铝、锰、铜、石化、煤炭、林业、生物质能源等资源开发为重点的科技信息、市场信息收集处理机构和资源精深加工技术研发机构,形成与建设工业新市相适应的科研机构体系。三是建立重大项目工作机制,实行工业新市建设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分工负责制,成立专门工作小组,对项目向上争取,向外招商引资,向下推进实施全过程实行跟踪服务制度,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。四是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,规范和完善市、县(区)政务服务中心、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运行,简化审批程序,减少审批事项,提高审批效率,创新行政服务体制,为建设工业新市创造良好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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